适应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以及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的治疗。
给药说明: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注意事项: 1.对本品或其他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3.神经毒性: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5.肌肉关节疼痛:发生于四肢关节。6.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7.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8.脱发。9.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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