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一医院公开征集我院异地建设项目(一期)概念设计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11 作者:宁波市第一医院 浏览:
宁波市第一医院公开征集我院异地建设项目(一期)概念设计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设计单位:
一、项目背景:
宁波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一院")创建于1913年,是浙江省最早创立的一家公立医院,目前,已成为我市规模最大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目前该院地处市中心,位于柳汀街和县学街之间,西沿镇明路月湖风景区,东临解放南路,是本事较为繁华、交通人流较大的区域之一。截止到2016年末,医院现有在编在职人员219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484人;硕士389人,博士及博士后40人。医院拥有临床科室43个,医技科室17个;编制床位1600张,实际开放床位1737张.2016年,医院门诊量为186万人次,出院病人6.9万人次,手术量为6.03万人次。医院拥有全国综合性医院示范科室1个(中医科),省重点扶持学科1个(血液病学),省市两级共建重点学科2个(心血管病学、泌尿外科学),市重点学科3个(心身医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市重点扶持学科4个(神经外科学、胃肠病学、麻醉学、护理学),2个实验室为市重点实验室(干细胞移植、泌尿系统学)。设有2个院士工作站(周良辅、郑树森)。医院是国家级冠心病介入和心律失常培训基地,国家级胸痛中心,检验科通过ISO15189国际认证。
一院目前占地面积仅20314平方米(约30.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9.5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停车用房面积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面积仅为8.2万平方米。医疗用房非常紧张、科研教学、行政后勤用房严重缺乏。目前。医院床均用地面积仅为12.7平方米,床均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1平方米(不含地下室),是我国占地面积最小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近些年来,在市委市委政府打的大力支持下,一院新建了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大楼,对原绣山综合医学楼、刚华住院楼进行了改扩建,医疗用房条件有了一定改善。但距国家住建委和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建标110-2008《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要求相差很大,也不符合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评审要求。患者就医难、停车难、医护人员工作环境差,严重影响了就医体验,周边道路交通和医院可持续发展。
自2002年起,一院多次有异地扩建、迁建的项目意向,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都没有成行,广大职工和市民迫切希望医院在十三五期间有一个新的发展契机。
二、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第71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进宁波市第一医院异地建设的办理意见》和2017年7月1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12月5日《市委财经领导小组2017年第7次会议纪要》的精神和要求,明确一院异地建设项目要立即启动,争取2018年底开工建设。
一院异地建设项目是全市重大民生实事工程,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与复旦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得洽谈对接,也同步推进。新院区建设要在服从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建筑力求使用、美观、大气、进一步改善城市景观。
项目建设地块位于奉化区方桥地块规划中宁南物流贸易区二期,江口街道陈王村和上王自然村。距宁波市中心城区约15公里,距宁波至奉化地铁3号线终点站直线距离约160米,距高速朝阳出口约5分钟车距,距甬金高速和甬台温高速出口约10分钟车距。该地块东至规划计然路内,南至规划中北仓西路,西至东环路(机场高架延伸段),北至规划中儒江路。
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有关规定:1000张床位及以上,按90平方米/床计算,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等单列项目房屋面积情况计算,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用房按10平方米/学生计算,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32平方米/人计算,健康体检用房面积按实际需要另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面积指标按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综合医院建筑面积指标规定,近期需建建筑面积约为19.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万平方米,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人防设施用房。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甬政发〔2015〕47号),市级综合医院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最低标准为1.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但充分考虑到宁波目前机动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医院长远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多配置机动车车位,本项目充分挖掘潜力,一期拟新建停车位约1900辆(地下室车位约1200个,其余部分考虑设置在地上)。
三、项目投资和规模
新院区建设标准为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建设目标未来定位为省医学中心,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远期规模为编制床位2200张,其中:近期为1200张。按照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设,征用土地约420亩(规划指标一次覆盖,土地划拨分步实施),其中:一期使用土地约260亩;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含地下室4万平方米)。
一院异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3.5亿元(不包括土地征用费用,土地征用费用由奉化区承担),其中:医疗仪器设备经费2亿元,建安工程费用10.2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84亿元,预备费0.39亿元。资金来源:财政补助11.5亿元,医院自筹2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按照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到位。
四、方案征集和奖励
经我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现将宁波市第一医院异地建设(一期)项目概念性方案竞赛奖励说明公布如下:第一名,100万人民币,由项目设计总包中标单位支付并买断该方案;第二名,30万人民币,第三名,20万人民币,由宁波市第一医院支付。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第一医院所有,联系人:刘勰,联系号码:0574-8708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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